王乐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恩坤:主持局全面工作。
于长江:分管党建、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工作,分管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联系兰山环保分局。
王乐玉:分管大气污染防治科、机动车排气监管中心工作,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联系河东环保分局。
胡建伟:分管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环境影响评价科工作,分管产业开发服务中心(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市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工作,分管产业办(总工办)工作,联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分局。
徐 光:主持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分管固废与土壤环境管理科工作,分管环境执法工作,联系罗庄环保分局。
刘兆燕:挂职第四批第一书记工作组大组长,完成第一书记工作组安排的工作。
徐敬清:分管市环境监测站工作,分管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分管工会、妇工委、团委、创建、结亲连心、计划生育等工作。联系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
王建慧:分管自然生态保护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工作。联系临港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
孙百亮:主持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工作,负责第一书记工作,协助于长江同志负责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胡成伟:负责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分工的工作。
刘登云:负责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分工的工作。
张雪原: 主持市环境监察支队党务工作。协助徐光同志工作。
刘忠林:主持市环境监测站工作。
石 坚: 主持市环境监测站党务工作,负责企业改革工作,协助王乐玉同志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李立新: 主持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工作。
周凤菊: 主持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工作。
领导工作分工实行A—B角负责制,A(B)角外出或不能完成其分管工作期间,由其相对应的B(A)角负责其分管的工作。于长江同志与王乐玉同志、胡建伟同志与王建慧同志、徐光同志与徐敬清同志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