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晚报:一季度考核结果出炉 临沂获大气奖补378万元

来源:沂蒙晚报 发布时间: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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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一季度17市大气环境生态补偿考核结果出炉。其中,省级财政共补偿16市(威海市因连续两年“气质”达标,不再参与本年度“气质”考核和生态奖补))资金19631万元,聊城市获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980万元。临沂市获得大气污染防治生态补偿资金378万元。

  2014年起,山东省在全省推行大气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并在2016年正式表决通过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大气环境生态补偿制度规定,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地区,由省人民政府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放补偿资金;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地区,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缴纳补偿资金。生态补偿考核结果每季度公布一次,调动各地积极性,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蓝天白云常在,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今年第一季度堪称近年来“气质”最佳的一季度。一季度,全省4项大气主要污染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14.6%、11%、39.5%、9.1%,重污染天数平均为5.8天、同比减少3.4天,“气质”优良率平均为60.9%、同比增加7.5个百分点。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我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情况相比上年同期全面改善,均全面完成了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的改善目标,改善幅度均高于全省和非传输通道城市平均水平。

  2018年一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了持续改善。综合指数最好的是沂南县、临港区,最差的是罗庄区。15个县区同比均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沂南县,最小的是河东区。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