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市环保局印发《2018年临沂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名录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84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73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30家)、名录公布企业名单、所属县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
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区环保(分)局、局属各单位按照重点排污单位管理要求强化环境监管,组织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同时,对于需要新增补进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新改扩企业和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发进程的新发证企业,要及时通知企业按照重点排污单位管理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