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建立房地产业统计管理联动机制

来源:郯城县环保局生态科 吴杰 发布时间: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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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统计数据质量,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房地产业统计数据质量,发挥房地产数据统计工作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6月1日上午,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指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制度,要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以及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价局备案的一房一价销售表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和材料。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违反规定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会议强调,要建立房地产统计管理联动机制,房管部门要负责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工作管理,会同统计部门抓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实现统计服务由提供数据为主向提供数据与提供咨询意见、政策建议并重的转变,切实规范统计工作秩序,规范企业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分析,实现部门工作联动。房管部门和统计部门每年要安排一至两次联合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组织方式。对经常出现统计数据漏报、误报、瞒报、不报年报或经常不报月报及上报数据质量经常出问题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