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临沂市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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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临沂市环境状况公报
(临沂市环保局 2008年6月6日)

 
 一、综述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市政府批准了《临沂市“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对“十一五”期间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部署。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环保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依法行政,扎实进取,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7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达到42.5亿元。在经济总量和能源消耗快速增长的形势下,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实现双下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饮用水源地、河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市区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好状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3.45%、3.96%。
二、 空气环境
  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2007年,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为0.099毫克/立方米、0.059毫克/立方米和0.047毫克/立方米,均低于国家二级标准限值,稳定达标。
  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50%。其中空气质量Ⅰ级(优)天数34天,Ⅱ级(良)天数289天,Ⅲ级及以上天数42天。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污染在采暖期相对较重。
  九县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在0.057~0.105毫克/立方米、0.014~0.042毫克/立方米、0.018~0.038毫克/立方米之间,除莒南县之外其余八个县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大气降水
  2007年临沂市区全年取得降水样品111个,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6.50,高于酸雨限值,降水酸度同比基本持平,全年未出现酸雨。
  3、废气排放
  2007年,全市废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9.78万吨、2.45万吨,比上年分别下降3.45%和22.58%。其中,工业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分别为7.66万吨、1.12万吨,比上年分别下降2%、42%,粉尘排放量 0.55万吨,比上年下降16.8%;全市生活及其它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2万吨,比上年下降8%,烟尘排放量为 1.33万吨,比上年增长9%。
  措施与行动
  1、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蓝天工程”
 通过加快重点脱硫工程建设、淘汰燃煤锅炉、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等一系列举措,有效控制燃煤污染。
一是集中清理取缔市区内小型燃煤锅炉682台(眼),限期治理燃煤锅炉286台。 二是加快落实以燃煤电厂脱硫为重点的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列入2007年度二氧化硫减排计划的18个重点项目基本完成。市政府批复实施《临沂市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全市28燃煤电厂实施炉外脱硫治理。目前,5家燃煤电厂已经治理完毕,临沂电厂1台135MW机组脱硫设施已投入运行,提前淘汰关闭临沂电厂2台220吨锅炉及2台5.6万兆瓦配套机组、临沂盛能集团热电厂2台7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和3台35吨链条炉及配套机组、沂州集团3台35吨锅炉、平邑发展热电4台35吨锅炉及配套机组,其他燃煤电厂脱硫项目正在加快建设。
  2、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
  城区内有13条机动车简易瞬态工况法尾气检测线建成投入运行,尾气超标车辆不予通过年检。全年有近万辆排放超标车辆得到维修治理,对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加强道路扬尘和建设工地扬尘治理,主要街道实现了机动车辆清扫和定时洒水,在城区强制推行商品混凝土集中供应。建筑工地实行围挡作业,落实防尘、治尘措施。
4、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市行政管理执法、卫生、环保等部门积极配合,完成了32家油烟污染整治任务。
5、大力倡导清洁能源使用,积极推行集中供气、供热,气化率和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0%和52%。
 三、水环境
  状况
  1、水环境质量
  全市12个县区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持了较好的水质状况,主要监测指标均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无超标数据出现。
二00七年全市大多河流水质较好,参与统计的16个监测断面中水质没有超过IV类水质标准的断面,符合IV类水质标准断11个,占监测断面的68.75%,符合III类水质标准断4个,占监测断面的25%,符合II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占监测断面的6.25%。
全市7个省辖淮河流域跨省界断面水质基本达标;在省辖南水北调黄河以南段及淮河流域的32个断面水质排序中,我市的9个断面位居前列,沂河、沭河等主要河流的出境断面水质稳步提高,邳苍分洪道水质有了明显好转,成为山东省河流水质改善最快、出境河流水质最好的城市之一
2、废水排放
  2007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1867.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8964.4万吨,生活污水排放总量12903.4万吨;主要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78万吨,比上年下降3.96%。
  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排放量分别为0.9万吨、907.2吨、0.16吨,比上年分别增长3%、12%和下降39%。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88万吨和4504.5吨。
  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城市废水6587.00万吨,其中处理生活污水5635.60万吨,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7.96%。
  措施与行动
  1、大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对我市列入省控千家企业名单中的102家重点污染企业实行三级监督,按月、旬监督监测,对重点企业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同省监控中心联网。
2、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
  加大了对岸堤水库等重点水源地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取缔网箱养鱼、农家宴、养殖、垃圾等污染问题;开展了建立水源生态保障机制、补偿机制的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水源地的保护力度。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2007年有力推进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相应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全市已经有14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达到52万吨。
  4、强化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城市内河环境综合整治
沙沟河、龙王河、白马河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同时实施了东伽河、沙沟河联网调水工程,邳苍分洪道等流域水体质量明显改善。继续开展大规模的城市内河环境综合整治,青龙河、陷泥河整治提升工程全面落实,改善了城市河流面貌,部分河段水质得到改善。
5、继续坚持鲁苏边界县市水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
我市与江苏省徐州市、连云港市定期互访实现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管理,确保了边界水质安全,避免了污染纠纷等问题的发生。
    四、声环境
  状况
  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总体状况良好。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0分贝,与上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2分贝,同比有所降低。市区功能区噪声4个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九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45.6—58.4分贝之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1.9—69.0分贝之间。九县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同比基本持平,声环境质量较好。
  措施与行动
  1、全面治理建筑、工业、交通、社会生活噪声
  着重加强建筑施工、商业、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的污染防治,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环保、建委等部门联合执法,进行拉网式检查清理,查处噪声污染事件287起。有效控制违章夜间建筑施工等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划定了机动车禁鸣、禁行区域,市区主要交通干道禁止大型货车和拖拉机通行,主要路段安装了自动化噪声监测仪。
  2、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
  继续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有关部门重点加强了对全市各中高考考场周边的声源控制,加大了对居民居住区、科研文教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为广大考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迎考环境。
  五、固体废物
  状况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05.61万吨,主要为粉煤灰、炉渣、尾矿、钢渣、含钙废物等,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量592.62万吨,综合利用处置率97.86%。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2.57万吨,全部进行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1334.50吨,集中处置率100%,处置方式为无害化焚烧。
  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38.47万吨,无害化处理总量36.26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4.26%,处置方式为卫生填埋和焚烧。
  措施与行动
  1、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投资5113万元建成日处理900吨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投资1000万元配套完善了垃圾渗滤液膜处理设施,建设了大型垃圾转运站、50座封闭式垃圾收集站,城区新增盖式垃圾桶5000个,实行垃圾定点收集、密闭运输、日产日清;市区内设立80个废旧电池回收箱。
2、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投资1000万元建成投运了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日处理能力达到5吨,全市223多家医疗机构实现了统一收集处置,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范围和处置量大幅增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
  3、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督管理
  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开展了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经营许可证制度;建成运行了临沂市废矿物油集中处置中心,有效解决了机械维修加工行业的废矿物油污染问题。
  六、生态建设与保护
  状况
  全市生态环境保持稳定,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了功能区标准,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总体稳定,全市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受保护面积已达到1927.2平方公里,覆盖率达到11.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77%。
  措施与行动
1、 着重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全市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受保护面积已达到1927.2平方公里,覆盖率达到11.2%。推动创建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云蒙湖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沭河源头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使生物多样性、生态基流得到有效保护。
2、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广环保型饲养技术,建设了一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项目,全市规模化养殖小区(场)达到1054家。积极开展农村土壤污染基础调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3、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加强生态保护示范。全市已建成2个国家级、37个省级、54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6个市级生态居住小区,沂水县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县,我市被列入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2007年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会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现场座谈会在我市召开,会议介绍了我市的经验。
七、环境监督与管理
  1、绿色系列及环境友好单位创建活动
  2007年,新创省级绿色学校65所、市级绿色学校24所,省级绿色社区9个、市级绿色社区12个,平邑天宇自然博物馆被评为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夯实环保宣传教育平台。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完成环评项目621个;经市环保局环保审批的56个建设项目,全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13个省级开发区全面开展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工作,在确定区域发展规划、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中,充分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的环评率和环保审批率均达到100%,促进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二是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未审批先建设、没验收就投产的项目,依法予以查处,有效防止了新增污染源。
3、环境污染监督
   一是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协同有关部门,连续开展多次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涉铅和水污染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展环保后督察。一年来,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5280人次,检查企业2630多家,分2批对75家企业、6个河流断面、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2个企业群、3个乡镇、65家土小项目等问题实行了挂牌督办,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坚持“以收促治、以收促管”,全市收缴排污费8062万元,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实行了领导干部包县区责任制。市局班子成员和副县级干部分工负责,定期协调督导县区开展环保工作,解决重点环境问题,多次分组带队对全市污染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派员“驻厂监管”。三是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等“4个办法”,加强了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自2007年7月1日起,每10天对重点企业监察一次,每天对市区污水处理厂采样监测一次,以大频次大力度的方式强化对污染企业的监管,督促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
四是着力解决高耗能、高排放的结构性污染问题。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清理钢铁、铁合金、焦炭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工作的通知》,对全市钢铁、焦化企业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今年关闭酿酒、泡化碱、钢铁等污染企业21家,关闭拆除10万吨以下水泥立窑生产线34条,集中取缔23家涉铅企业;莒南县拆除倒焰窑、明焰隧道窑、固化窑等330余座,苍山县彻底拆除36家粘土砖厂,郯城县开展大规模小废塑清理,全市清理取缔粘土砖、小淀粉、小废塑、小电镀等各类土小项目780多个,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4、环境监测
推动环境监测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市环境监测站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监测东部二级站标准。大力推动“数字环保”,全市建成运行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8个、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4座,安装企业水质在线监测仪79台、大气在线监测仪25台、放射源在线监测仪5台,对沂河、沭河、邳苍分洪道等重点河流断面实施水质监测日报,提高了环境监管的技术化水平。
  5、污染源普查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是一次重大的基础国情调查,按照国家要求,凡在我国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均属普查对象。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2007年,我市成立了市、区两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相应的普查机构,并于2007年12月开始了污染源清查工作。
  八、公众参与
  1、环境信访
  坚持“一把手”到“行风热线”接听群众信访,坚持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全天24小时开通,严格落实领导接访责任制、执法科室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公室督察制等制度,2095件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2、宣传教育
  以纪念“6.5”世界环境日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视察;深入开展了“沂蒙环保世纪行”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在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和网站刊发宣传报道350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