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临沂市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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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临沂市环境状况公报
(临沂市环保局 2009年6月5日)
 
 一、综述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环保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依法行政,扎实进取,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8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达到34.5亿元。在经济总量和能源消耗快速增长的形势下,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实现双下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饮用水源地、河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市区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好状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3.06%、6.04%。
二、 空气环境
  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2008年,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为0.097毫克/立方米、0.057毫克/立方米和0.044毫克/立方米,比2007年度均略有下降,均低于国家二级标准限值,稳定达标。
  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07%。其中空气质量Ⅰ级(优)天数26天,Ⅱ级(良)天数300天,Ⅲ级及以上天数40天。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污染在采暖期相对较重。
  九县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在0.053~0.109毫克/立方米、0.014~0.053毫克/立方米、0.016~0.042毫克/立方米之间,除罗庄区之外其余八个县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大气降水
  2008年临沂市区全年取得降水样品75个,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6.49,高于酸雨限值,降水酸度同比基本持平,全年未出现酸雨。
  3、废气排放
  2008年,全市废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9.48万吨、2.90万吨,比上年分别下降3.06%和增长18.4%。其中,工业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分别为7.53万吨、1.55 万吨,比上年分别下降2%和增长38%,粉尘排放量0.62万吨,比上年增长12.61%;全市生活及其它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5万吨,比上年下降8%,烟尘排放量为1.35万吨,比上年增长35%。
  措施与行动
  1、积极做好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对电力、钢铁、焦化、建材、化工等废气高排放行业配套高效脱硫除尘装置,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全面清理取缔土小污染企业。开展煤炭市场整顿,禁用高硫、高灰分煤炭,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2、严格进京车辆尾气检测,尾气排放必须达到欧Ⅱ标准,并实行标志管理。配合交通、建设等部门,开展大规模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3、市、县、乡、村层层落实秸杆禁烧责任,坚持“堵疏结合”,加强示范带动,推行秸秆综合利用,沼气用户突破30万,年产沼气总量1.53亿立方米,秸秆综合利用率居全省前列。8月份,空气优良天数达到80.64%,奥运期间,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圆满完成了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三、水环境
  状况
  1、水环境质量
  全市12个县区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持了较好的水质状况,主要监测指标均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无超标数据出现。
二00八年全市大多河流水质较好,参与统计的16个监测断面中水质没有超过IV类水质标准的断面,符合IV类水质标准断11个,占监测断面的68.75%,符合III类水质标准断4个,占监测断面的25%,符合II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占监测断面的6.25%。
全市7个省辖淮河流域跨省界断面水质基本达标;在省辖南水北调黄河以南段及淮河流域的32个断面水质排序中,我市的9个断面位居前列,沂河、沭河等主要河流的出境断面水质稳步提高,邳苍分洪道水质有了明显好转,成为山东省河流水质改善最快、出境河流水质最好的城市之一
2、废水排放
  2008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321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8964.4万吨,生活污水排放总量12903.4万吨;主要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55万吨,比上年下降 6.04%。
  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排放量分别为0.68万吨、907.2吨、0.1吨,比上年分别下降25%、35%和37.5 %。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87万吨和4502吨。
  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城市废水6602.00万吨,其中处理生活污水5813.75万吨,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9.00%。
  措施与行动
  1、加快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列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项目共63个,已完成54个,完成率84.1%。针对部分河流断面达标率低、个别河流断面持续超标的现状,集中力量加强干流和支流环境整治。兰山、罗庄、郯城、平邑、高新区等重点县区开展大规模拉网式检查,突出抓好邳苍分洪道综合整治,排查企业1280余家、乡镇19个、村庄186个,重点监控河流断面23个,清理取缔污染项目134个。
2、实施中水截蓄导用、引祊入涑、引涑入陷等工程,改善南涑河、陷泥河、小涑河水质,提高河道生态自净能力和环境容量。通过实施综合治理,河流断面水质明显改善,达到了“十一五”规划阶段性目标要求。
3、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
  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加强水质监控,严禁新建、扩建与饮用水源保护和供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置警示宣传标志,建设隔离带,确保饮用水源安全达标。
  4、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全市新增北城新区污水处理厂、临沂师范学院新校区污水处理厂、莒南西部污水处理厂即将投入运行。
5、继续坚持鲁苏边界县市水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
我市与江苏省徐州市、连云港市定期互访,实现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管理,确保了边界水质安全,避免了污染纠纷等问题的发生。
    四、声环境
  状况
  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总体状况良好。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0分贝,与上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3分贝,与上年基本持平。市区功能区噪声4个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九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47.9—55.4分贝之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2.9—69.2分贝之间。九县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同比基本持平,声环境质量较好。
  措施与行动
  1、全面治理建筑、工业、交通、社会生活噪声
  着重加强建筑施工、商业、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的污染防治,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环保、建委等部门联合执法,进行拉网式检查清理,查处噪声污染事件287起。有效控制违章夜间建筑施工等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划定了机动车禁鸣、禁行区域,市区主要交通干道禁止大型货车和拖拉机通行,主要路段安装了自动化噪声监测仪。
  2、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
  继续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有关部门重点加强了对全市各中高考考场周边的声源控制,加大了对居民居住区、科研文教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为广大考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迎考环境。
  五、固体废物
  状况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37.34万吨,主要为粉煤灰、炉渣、尾矿、钢渣、含钙废物等,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量715.41万吨,综合利用率95.34%。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1.25万吨,全部进行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1786吨,集中处置率100%,处置方式为无害化焚烧。
   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48.21万吨,无害化处理总量46.11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5.64%,处置方式为卫生填埋和焚烧。
  措施与行动
  1、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运行正常,渗滤液得到安全处理;市区内大型垃圾中转站、50座封闭式垃圾收集站运行正常,实行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密闭运输、日产日清;市区内设立了30个废旧电池回收箱。
2、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日处理能力5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满负荷运行,全市共有233家医疗机构实现了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处置。  
3、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督管理
  执行固体废弃物单位申报登记制度,全面掌握固体废弃物产排情况,对危险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临沂市废矿物油集中处置中心,年度处置废矿物油450吨,有效地解决了机械运行、维修、加工行业的废矿物油污染问题。
六、生态建设与保护
  状况
  全市生态环境保持稳定,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了功能区标准,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总体稳定,全市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受保护面积已达到1927.2平方公里,覆盖率达到11.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4%。
  措施与行动
1、是认真组织实施生态省建设责任书。完成对各县区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向县区政府进行反馈。编制《2008—2012年度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管委主任目标责任书》,部署新一轮责任书工作。全市和兰山、河东、临沭、沂南、蒙阴5个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省环保局验收,生态保护工作成效显著,被省政府授予“生态省建设先进市”称号。
2、是着重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全市设立13个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6个森林公园,主要河流源头区、重要饮用水源地、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及重点监督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生物多样性、湿地水网、生态基流得到有效保护。
3、是积极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创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大力推广环保型饲养技术,全市发展生物环保养猪场435处,占全省总量的55%以上。认真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沂水县被列入国家级试点,沂南县大庄镇等4个乡镇列入省级试点,建成2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5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七、环境监督与管理
  1、绿色系列及环境友好单位创建活动
  创建国家、省、市级绿色学校210所、绿色社区63个,临沂市环保局获“山东省保护母亲河行动先进集体”称号,平邑县归来庄金矿生态恢复工程获中华宝钢环境奖。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及时调整改进环评工作,完善审批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从60个工作日,提为15个工作日;报告表从30个工作日,提为5个工作日;登记表从法定15个工作日提为随到随办。对“两高一资”项目严格把关。2008年对总投资4.5亿元的15个“两高一资”项目不予受理、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已批复的510个项目,通过落实“以新带老”、“上大压小”和“区域削减”等措施,年可削减二氧化硫7861吨、化学需氧量1.02万吨,做到了增产减污。加强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完成环保验收项目175个,“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2.1%,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建设、正常运行、发挥效益。
3、环境污染监督
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认真落实省环保局关于环境监管的“四个办法”,建立夜查、巡查、突查、督查等制度,始终保持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的高压态势。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化工企业、重点污染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高防范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2008年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2700余人次,检查企业6900余家,检查环保治理设施8260余台(套),严肃查处了一大批环境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居全省前列。
4、环境监测
全面提高环境监管的技术化水平。按照“三级五大网络建设”要求,建成覆盖96家涉水污染源、28家涉气污染源、5家涉放射源单位,1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8个城市空气监测点位和8个重点河流断面的监测监控网络,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和水气环境质量基本得到实时监控。提高现场采样监测装备水平和监测能力,按时完成例行监测、执法监测、环评验收监测、应急监测等多项监测任务。对邳苍分洪道等7个重点断面进行不间断的日报监测,市环境监测站提报数据近10万个,及时掌握环境状况,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5、污染源普查
  全市共普查工业污染源13665个、农业污染源45905个、生活污染源9286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4台(套),按时保质地完成了两次数据上报工作,得到了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充分肯定。
八、公众参与
  1、环境信访
  积极为人民群众服务。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放在工作首位,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全天24小时畅通,“行风热线”主要领导上线接听、带案下访。坚持昼夜值班,有举必查、查必有果,接访后执法人员1小时内出动,2小时内到达现场,2155件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群众满意率达到98%。
2、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明,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加强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和网站环保宣传,在《临沂日报》等媒体开设环保专栏,刊发环保新闻稿件350多篇;中环报刊发临沂新闻稿件116篇,居全省第一名;集中宣传报道重点环保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支持。加强环保公益宣传,夯实环境宣传教育平台,全市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宣传栏达到3600多个。有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文艺晚会、“共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环保知识竞赛”、第二届环保摄影大赛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召开环保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促进社会各界和公众共同参与,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参与、共同促进污染减排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