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临沂市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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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临沂市环境状况公报
(临沂市环保局 2010年6月7日)
 
 一、综述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200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迎查目标责任考核方案》、《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的通知》、《全市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谋划了189项水污染防治工程、32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加以推进。
  2009年,我市以迎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为契机,以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目标,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环保系统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依法行政,扎实进取,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9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达到53.5亿元。在经济总量和能源消耗快速增长的形势下,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实现双下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饮用水源地、河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市区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好状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0.1%、3.87 %。
二、 空气环境
  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2009年,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为0.095毫克/立方米、0.055毫克/立方米和0.042毫克/立方米,比2008年度均略有下降,均低于国家二级标准限值,稳定达标。
  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32%。其中空气质量Ⅰ级(优)天数8天,Ⅱ级(良)天数318天,Ⅲ级及以上天数39天。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污染在采暖期相对较重。
  九县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在0.058~0.133毫克/立方米、0.012~0.110毫克/立方米、0.016~0.054毫克/立方米之间。
2、大气降水
  2009年临沂市区全年取得降水样品63个,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6.55,高于酸雨限值,降水酸度同比基本持平,全年未出现酸雨。
  3、废气排放
  2009年,全市废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9.47万吨、3.41万吨,比上年分别下降0.1%和增长17.7 %。其中,工业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分别为 7.57万吨、1.98 万吨,比上年分别增长0.5%、27%,粉尘排放量0.95万吨,比上年增长52.6%;全市生活及其它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0万吨,比上年下降2%,烟尘排放量为1.44万吨,比上年下降13%。
 措施与行动
  1、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蓝天工程”
一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对板材、建材、化工等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对钢铁、焦化等重点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关停或限产,加强28家燃煤电厂和高排放企业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兰山区、费县强化板材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治理,罗庄区、郯城县、苍山县等强化建陶企业整治,凡是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
2、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区内所有工地必须建造防风墙,实行隔尘降噪封闭式施工,建材堆场安装喷雾抑尘设施,渣土实施密封运输,并增加路面的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3、重点时段重点管理。重点时段成立由环保、建设、公安、执法、交警、公路、农业等部门组成的7个督导组,对城区大气污染源进行重点监控,督导各区落实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城区共关停企业89家、限产企业19家,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了一大批大气污染企业。
 三、水环境
  状况
  1、水环境质量
  全市12个县区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持了较好的水质状况,主要监测指标均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无超标数据出现。
二00九年全市大多河流水质较好,参与统计的16个监测断面中,符合V类水质标准断1个,占监测断面的6.25%,,符合IV类水质标准断4个,占监测断面的25%,符合III类水质标准断10个,占监测断面的62.5%,符合II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占监测断面的6.25%。
全市7个省辖淮河流域跨省界断面水质基本达标;在省辖南水北调黄河以南段及淮河流域的32个断面水质排序中,我市的9个断面位居前列,沂河、沭河等主要河流的出境断面水质稳步提高,邳苍分洪道西偏泓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浓度年均值较2006年分别下降21.3%、73.3%,7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高于国家考核70%的要求。成为山东省河流水质改善最快、出境河流水质最好的城市之一。
2、废水排放
  2009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4141.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7213.1万吨,生活污水排放总量16920.8万吨;主要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41万吨,比上年下降3.87%。
  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排放量分别为0.71万吨、486.7吨、1.25吨,比上年分别增长4%、下降17%和增长了11.5倍。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71万吨和4851.2 吨。
  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城市废水7009.00万吨,其中处理生活污水6221.26万吨,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1.00%。
  措施与行动
  1、按照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实施生态修复与保护的“治用保”污染防治新思路,从污染点源治理再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流域污染综合整治“点线面”三个层次,以38个工业点源治理项目、25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4个流域治理项目共77个工程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2、工业点源方面,对40家重点企业,金锣、江泉2个工业园区,建陶、屠宰、罐头、石英砂、蔬菜脱水等5个重点行业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117家重点污染源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控率达到90%以上。
  3、强化生活面源污染防治,新(扩)建污水处理厂5座,建设乡镇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7个,实施“一级A”提升污水处理厂16座,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转率达到75%以上。大力推广中水回用,25家重点企业建设了中水资源化工程,21家污水处理厂配套中水回用工程,全市中水回用量和回用率分别达到17万吨/日和26%以上。
4、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打造清水廊道。完成了牛腿沟等13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沂河埠东、武河故道、祊河角沂、沭河古道等21处生态湿地,沂河、祊河、北涑河、柳青河等13条城市内河全部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辖区沂沭河水系实现了水系互联、水流互通,枯水期河流径流量大幅增加,河道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修复与优化。
    四、声环境
  状况
  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总体状况良好。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0分贝,与上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4分贝,与上年基本持平。市区功能区噪声4个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九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46.9—58.1分贝之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2.3—68.0分贝之间。九县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同比基本持平,声环境质量较好。
  措施与行动
  1、综合整治,有效控制城市噪声污染。全面治理建筑、工业、交通、社会生活噪声。着重加强商业、经营性娱乐场所噪音管制,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公安局、环保局与新闻单位对城区内噪声源进行拉网式检查清理,查处噪声污染事件。划定了机动车禁鸣、禁行区域,市区主要交通干道禁止大型货车和拖拉机通知,主要路段安装了自动化噪声监测仪,设置152块安静驾驶提示标识,城区11条主要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7.4dB(A)。
  2、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
  继续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有关部门重点加强了对全市各中高考考场周边的声源控制,加大了对居民居住区、科研文教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为广大考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迎考环境。
  五、固体废物
  状况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63.15万吨,主要为粉煤灰、炉渣、尾矿、钢渣、含钙废物等,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量736.60万吨,综合利用处置率93.94%。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9.11万吨,全部进行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1978.49吨,集中处置率100%,处置方式为无害化焚烧。
  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51万吨,无害化处理总量51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处置方式为卫生填埋和焚烧。
  措施与行动
  1、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运行正常,渗滤液得到安全处理;市区内大型垃圾中转站、50座封闭式垃圾收集站运行正常,实行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密闭运输、日产日清;市区内设立了30个废旧电池回收箱。
2、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日处理能力5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满负荷运行,全市共有233家医疗机构实现了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处置。  
3、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督管理
  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变更申报登记工作,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利用情况等进行详细申报,健全了危废管理档案体系,实现了对工业危险废物的动态化管理。
六、生态建设与保护
  状况
  全市生态环境保持稳定,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了功能区标准,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总体稳定,切实加强自然生态建设和保护,建成13个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4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6个森林公园、4个地质公园、2个城市湿地公园、1个沂蒙山钻石国家矿山公园,受保护地区面积达2594.78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5.1%。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7.99%。
措施与行动
1、着重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切实加强自然生态建设和保护,建成13个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4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6个森林公园、4个地质公园、2个城市湿地公园、1个沂蒙山钻石国家矿山公园,受保护地区面积达2594.78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5.1%。
2、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争取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680万元,1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获得“以奖促治”等专项资金支持。推广环保型畜禽饲养模式,环保型养猪场达到826家,发酵床面积105.3万平方米,列全省第一位。
3、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加强生态保护示范。积极开展生态系列创建工作,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55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45个。
七、环境监督与管理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审批服务效率大幅提高。围绕扩大内需,主动高效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加快环评审批速度,优先支持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能耗低、污染少的重点项目建设,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项目特事特办,及时组织技术评估和行政审批,审批建设项目683个,审批效率平均提高86%。同时,严把项目质量关,对总投资43亿元的24个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予受理、不予审批,充分发挥了环评审批在调结构中的引导作用。全面推进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完成了13个省级开发区的区域环评,为开发区项目环评受理和审批创造了条件。多方争取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6930万元,项目数和资金数居全省前列。
2、环境污染监督
   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实行环境监察市、县联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组织了邳苍分洪道流域、平邑响水沟流域、沭河流域等重点流域和城区环境信访、化工企业、建设项目、重点企业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全市累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48900余人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17200余次,检查企业11620余家次,查处存在环保违法行为的企业1300余家(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3243件环境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环境信访量同比下降26%,重复信访量下降68%。
3、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
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负责全市企业环境风险的预防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新增核与辐射管理科,总量办升格为副处级单位,总量办、应急办和市环境监测站新增事业编制27人。创新环保队伍建设思路,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30多处环保所,市属分局考聘环境监察助理员40多名,充实基层环保执法力量。
八、公众参与
  1、环境信访
  积极为人民群众服务。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放在工作首位,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全天24小时畅通,“行风热线”主要领导上线接听、带案下访。坚持昼夜值班,有举必查、查必有果,接访后执法人员1小时内出动,2小时内到达现场,3243件环境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环境信访量同比下降26%,重复信访量下降68%。
  2、宣传教育
  在《临沂日报》、临沂电视台等媒体开设《环保动态》、《一创六建,打造美好家园—环保篇》专栏和“沂蒙环保世纪行”专题。组织对12县区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迎淮专访,对环保工作进行全面跟踪报道,每周至少2次集中环保采访报道。2009年来,在各级新闻媒体编发环保宣传报道稿件2300多篇,国家环保部政务信息采用量列全国同类城市第2名,山东环境网站采用量居全省第3名,获“2009年度中国环境报山东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奖”。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全面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