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召开全市打击涉危险废物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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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4日上午,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召开全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长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永波,市环保局固废科、环评科、政法科、监察大队、监测站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安支队、禁毒支队、食药环侦支队以及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经济区、高新区环保、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收看了全省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杰、省公安厅巡视员任建军作了重要讲话,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视频会议结束后,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永波、市环保局副局长于长江分别就公安部门、环保部门开展好专项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于永波强调,各县区公安部门要加强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及时介入,全力配合好环保部门,确保对发现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快查、快罚、快判,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于长江强调,各县区环保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专项行动摆上重要位置。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既有问题企业,从严从重打击。要巩固长效机制,从源头防范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落实执法和监管责任。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力度。要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震慑犯罪分子,营造强大的打击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