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金古岳铝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铝材配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一)本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临沂金古岳铝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铝材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临沂金古岳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小杏花村西460m
工程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1500万元
建设规模:临沂金古岳铝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小杏花村西460m,租赁临沂杏花木业有限公司土地及部分现有厂房,后新建部分厂房,以满足生产需求。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约为137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氧化铝材生产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熔铸车间、挤压成型车间、表面处理车间、干燥包装车间等。项目已于2014年3月建成投产,现已形成年产6000吨铝型配件的生产规模。
(二)本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情况及环境风险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中和+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一起由市政管网引入柳青河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经柳青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柳青河。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熔铸废气
本项目设置1台熔铸炉,熔铸炉烟气和精炼废气经熔铸炉上方的密闭集气罩收集,扒渣粉尘经铝灰炒灰机上的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统一引至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然后经水吸收(除尘效率30%,SO2吸收效率30%,HCl吸收效率80%)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标准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及修改单中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HCl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②挤压加热炉废气
本项目3台挤压加热炉经低氮燃烧后产生的燃天然气废气分别由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SO2、NOx、烟尘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
③时效炉废气
本项目1台时效炉经低氮燃烧后产生的燃天然气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SO2、NOx、烟尘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
④酸雾吸收塔排放的硫酸雾
本项目氧化槽两侧设置侧吸罩(集气效率80%)收集酸气,收集后去酸雾吸收塔经碱性废水吸收(吸收效率为95%)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①未收集的扒渣粉尘:本项目扒渣粉尘使用集气罩收集,未收集的扒渣粉尘直接无组织排放,采取加强通风措施。
②氧化工序未收集的酸雾:本项目氧化槽和中和槽两侧设置侧吸罩收集酸气,未收集的酸雾直接无组织排放,采取车间强制通风措施。
③抛光槽逸散酸雾:本项目抛光槽产生少量硫酸雾,直接无组织排放,采取车间强制通风措施。
④硫酸储存区逸散酸雾:本项目硫酸储存设置硫酸储罐1个,在槽车卸料及存放过程中会产生逸散酸雾,采取无组织排放措施。
⑤收膜机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成品包装工序收膜机产生有机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采取车间强制通风措施。
⑥模具蒸煮偏碱废气:本项目模具蒸煮使用电加热,会产生蒸煮废气,蒸煮废气偏碱直接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烟尘、VOCs和硫酸雾等污染物厂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本项目噪声源包括熔铸炉、炒灰机、挤压机、牵引机、切割机、调直机、时效炉、贴膜机、收膜机、锯床、行车、叉车、水泵及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方面:一般固废采取回用于熔铸工序、外售建材企业作为原料、由厂家回收利用、收集后外卖废铁收购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等措施后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的十日内到临沂金古岳铝业有限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沂金古岳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振坤 联系电话:13573994984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小杏花村西460m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金玉山大厦24楼
邮 编:276001 联系人:王克垒
联系电话:0539-7205551 联系邮箱:472638999@qq.com
2017年7月7日